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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感动一中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章作者】:日照一中【发布日期】:2017-03-01 10:06 【查看次数】:

校 发〔2017〕2号

 

关于开展第三届“感动一中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处室、级部,全体教职员工、全体学生:

为进一步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传承学校优良传统结合起来,在全校范围内掀起弘扬正气、歌颂真情,倡导真善美的热潮,传播一中“好声音”,传递校园“正能量”,营造良好的教风、学风,促进我校“文明校园”建设深入开展,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三届“感动一中十大人物”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评选对象为日照一中全体教职员工、全体学生。在教职员工和学生中各评选10人,分别授予“感动一中十大人物(教职员工系列)”、“感动一中十大人物(学生系列)”称号。

获得上届“感动一中十大人物”称号的师生不再参加本次评选;获得上届“感动一中十大人物提名奖”称号的师生可继续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标准

(一)“感动一中十大人物(教职员工系列)” 评选标准。

    日照一中教职员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参加感动一中十大人物(教职员工系列)评选:

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在平凡普通的岗位上默默耕耘、无私奉献,关爱学生、团结同事,师德高尚,富有独特的人格魅力;业务精湛,富有学识魅力。

2.教育理念富有时代气息,精神气质高雅亲切,勇于开拓创新,深受学生喜爱、同事认可、家长赞誉,社会评价高。

3.具有高超的业务水平,在德育或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形成鲜明的个人风格,取得显著的工作成绩,为学校发展或学科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具有较大的行业影响力和号召力。

4.具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尊重长辈、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家庭、邻里关系和睦,深得群众好评。

5.其他具有感人事迹,在师生中乃至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者。

(二)“感动一中十大人物(学生系列)” 评选标准。

日照一中学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参加感动一中十大人物(学生系列)评选:

    1.自主自立、果敢坚毅,面对家庭的贫困或自身的疾患或突如其来的打击、挫折,不甘消沉、积极进取,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生命的挑战,用执著和坚强在逆境中创造奇迹。

    2.明礼诚信、关心集体,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勇于担当,服务社会,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秩序,受到同学公认和好评。

    3.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在对长辈的孝敬方面有突出感人的事迹;不计个人得失,尽己所能付出爱心,关注并帮助弱势群体,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积极参与组织各种爱心捐助、帮残助困等活动。

    4.品学兼优、全面发展、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在同学中能够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动作用。

    5.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比赛或大型活动,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

    6.敢为人先、积极上进,有一定特长,积极参加各项学生活动,能够用自己健康阳光的性格感染周围同学。

    7. 在突发事件中运用自身聪明才智和所学知识,维护集体或他人利益,减少损失,事迹被广泛认同。

三、参与方式

(一)“感动一中十大人物(教职员工系列)”评选参与方式。

1.以党支部为单位,个人自荐和党支部推荐相结合。

2.各党支部以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方式,按本支部教职员工人数的10%推荐候选人(如确有特别突出的亦可超报)并提供典型事迹材料。(同时报纸质材料和电子稿。电子稿可到日照一中网站或网络办公平台下载。)

3.候选人要填写《评选推荐表》(见附件),同时提交一份详细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求真实可信、图文并茂,能引起心灵共鸣。在题目下面写上所在党支部、姓名。

4.前后勤党支部材料交到所在校区办公室,其他党支部材料交到所在校区教学处,教学处收齐后交学校办公室。

(二)“感动一中十大人物(学生系列)”评选参与方式。

1.个人自荐和班级推荐相结合。

2.各班在学生个人自荐或教师、同学推荐的基础上,在班级内开展公开选拔,每班确定1名候选人(如确有特别突出事迹的可报2人)。

3.候选人要填写《评选推荐表》(见附件),同时提交一份详细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求真实可信、图文并茂,能引起心灵共鸣。在题目下面写上班级、姓名。(同时报纸质材料和电子稿。电子稿可到日照一中网站或由班主任老师到网络办公平台下载。)

4.材料以级部为单位收齐,交到所在校区学生处,校区学生处收齐后交学校办公室。

以上各类材料提报截止日期均为2017年3月31日。

四、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7年3月上旬至3月中旬)

学校印发并通过学校网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发布《关于开展“感动一中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党支部、各处室级部、各班级要通过党员会、教职员工会议、主题班会等形式,认真学习《通知》,明确活动的意义和相关要求,充分发动师生参与评选活动。

    第二阶段:推荐、选拔(2017年3月中旬至3月下旬)

    各党支部、各处室级部组织师生通过各种形式(自荐、推举、选举)产生候选人,按要求于3月31日前到相关部门上报事迹材料。

第三阶段:评选(2017年4月初至5月上旬)

1. 评出入围人选(2017年4月初至4月中旬)

由学校相关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级部负责人、学生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评选委员会,参照评选材料评选出入围教职员工、入围学生各20个。

    2.网络投票(2017年4月中旬至4月下旬)

    将入围教职员工、入围学生在学校官方微信发布,发起网络投票。

    3.评委会评选(2017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

    学校组织评委会参考网络投票公众影响力,根据候选人和候选事件的感人程度进行投票,确定教师、学生各10人作为“感动一中十大人物”获奖者,其他入围的教师、学生作为“提名奖”获得者。并通过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布。

    五、表彰及宣传

    学校对10名获选教职员工授予“感动一中十大人物(教职员工)”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对10名获选学生授予“感动一中十大人物(学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对获奖教师,在学校评优树先中优先推荐,同时,择优推荐为市“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对于获奖学生,在评优树先中优先推荐。对于“提名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

学校将利用学校网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校报、宣传栏等对“感动一中十大人物”进行宣传。

 

 

                               中共日照一中委员会

                               2017年3月1日

 

附件1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