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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泛开展向全国优秀党员 龚全珍、杭兰英、刘伦堂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文章作者】:日照一中【发布日期】:2015-04-29 16:29 【查看次数】:

各党支部:

近日,中组部印发了《关于授予龚全珍、杭兰英同志和追授刘伦堂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中组发〔2014〕23号),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中组部、中宣部印发了《关于广泛开展向全国优秀党员龚全珍、杭兰英、刘伦堂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中组发〔2014〕24号),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向龚全珍、杭兰英、刘伦堂同志学习活动。

各党支部要通过组织生活会、座谈交流、专题讨论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早日实现“一中梦”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

1.《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授予龚全珍、杭兰英同志和追授刘伦堂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中组发〔2014〕23号)

2.《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广泛开展向全国优秀党员龚全珍、杭兰英、刘伦堂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中组发〔2014〕24号)

 

                             

中共日照一中委员会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