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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一中差旅费报销规定及流程

【文章作者】:日照一中【发布日期】:2021-09-28 13:43 【查看次数】:

 

 

一、教职工因公出差所产生的差旅费报销,严格按照《日照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日财行[2014]3号)、《日照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日照市市直机关差旅费住宿费标准等关于问题的通知>》(日财行〔2016〕14号)(详见附件)的相关规定。

二、出差人员出差前打印《日照一中教职工出差审批单》。(详见附件)

三、出差人员持会议通知和《日照一中教职工出差审批单》,所在处室(级部)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校长,学校主要领导签批(出差审批单)。

四、出差人员出差结束后一周内,凭会议通知、出差审批单、车票、飞机票,住宿费发票(附住宿消费明细)和刷公务卡小票等票据到所在校区财务室粘贴票据打印差旅费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财务人员先审核,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分管财务校领导签字后报销。

从严控制出差人员乘坐飞机,飞机票须在政府采购机票网站购买。住宿费,飞机票,会务费按《日照市公务卡结算办法》规定必须用公务卡结算。

五、教职工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即会议通知中注明交纳会务费的)会议、培训期间不再发放出差伙食补助费及出差地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补助费原则上领取来回2天的(若到区县出差开会2天,只能领取1天的伙食补助费)。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西藏,青海,新疆每人每天120元)。

六、因公到日照市区以外地区出差,要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市外出差原则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工作人员自愿驾驶私家车出差的,须在出差审批单中注明。出差地市内交通费用,市外出差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本市范围内区县出差每人每天50元包干使用,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报销市内交通费。若连续乘车超过 24小时,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补助费按两天计。

七、因公出差人员原则上两人住一个标准间。午休费、钟点房等费用不予报销。

八、差旅费报销流程:

1.出差人出差前填好《日照一中教职工出差审批单》,并报领导签批。

2.出差过程中,留好住宿费发票(附住宿消费明细)、刷卡小票、车票、相关证明材料等原始票据。

3.出差归来,持相关原始凭证(包括出差审批单、住宿费发票、刷公务卡小票、车票、飞机票、会议或培训通知等)到所在校区财务室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办人签字,财务人员审核,由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校长、财务校长签批后报销。

   九、本规定自公布之日执行。

 

 

 

 

 

 

            日照一中

                           2021年9月28日

附件1:日财行[2014]3号日照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1).docx 附件2:日财行[2016]14号关于印发《日照市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docx 附件3:日照一中出差审批表.xlsx